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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4 16:15
近期有网络媒体披露,安徽省房地产商会发出《关于疫情过后对房地产企业扶持政策的建议》。作为代表了全省房地产行业80%的市场占有率的商会,该商会特别向合肥市政府反映地产行业遇到的难题,请求合肥市政府能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全文共有10项建议,分别是金融政策、财政税收、工程建设、房地产销售政策(划重点:阶段性放款预售政策、适当放宽限购政策、降低按揭首付比例、降低二手房税率、适当放宽价格备案限制)、大中型商业停业方面、长租公寓方面、延期交房方面、物业管理方面、监管资金方面、土地出让方面,涉及内容全面。
“安徽高层参考”看到这份分量十足的建议(附后),总感觉这份“建议”有些地方值得商榷:
1.安徽省房地产商会作为全省行业组织,是不是更应该给省政府或省工商联提建议,而非是专给合肥市政府,因为合肥市政府管不了全省房地产市场。
2.疫情当前,让合肥市这个时候支持一下“房地产企业”,是否合适?受影响的行业太多了,不仅仅是地产。这个时候房地产企业组织是不是应该先倡导会员企业积极主动参与到抗击疫情中来,用真金白银和真材实物来彰显地房地产高大上的行业地位?
3.本来就是一个正常的建议,为何非要公开呢?炒作成新闻,众人皆知,这不是逼炸吗?合肥市政府会受理吗?如果受理,那么餐饮协会、银行协会、广告协会……都会直接发函给政府,政府咋办?
4.里面的建议需要删减,有的合肥市政府根本做不到,提出这样的建议犹如形式主义,没有实际意义。比如同意延期交房,对银行利息缓交3到6个月,拍卖保证金由20%将为10%……哪家银行归合肥市政府管吗?竞拍保证金中央部委由明文规定,合肥市政府如何去调整?
我们不会故意去怀疑这个名流如云、富甲一方的省级房地产商会(会长、副会长名单极其显赫,都是地产界大佬,名单其商会官网上有发布,这里就不转载占用地方了。),我们依然相信商会这样做的初心是好的,是帮助企业及关联上下游企业的健康发展,但“十大建议”里不切实际的建议——形式主义的部分,做不到的还不如不提。好比房地产企业一样,你没有实力,谁让你吃饱撑了去竞拍土地呢?抢到了地王,结果容易成为烂尾的项目。
另外给商会还提个建议,这个“公函”里的语句还需要找稍微专业的人员(如小学语文老师)把关一下(最后一句“满足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住房需求!”),不然病句太多,容易丢人,容易丢安徽人的脸。
最后,我想起一位老首长说过一句话:
“我认为房地产商做为社会的一个成员,你们应该对社会尽应尽的责任,你们的身上也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
附全文:
安徽省房地产商会
《关于疫情过后对房地产企业扶持政策的建议》
尊敬的合肥市政府:
大疫当前,全民奋战,多地封城,经济停顿。我们地产人士焦虑万分。
合肥市政府曾于2月6日出台关于扶持企业的12项政策,非常及时,非常给力,使我们倍受鼓舞。在疫情中受损最大的是服务业和小微企业,他们为抗击新冠的战斗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房地产行业同样也是。
房地产行业是高周转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它关乎到60多个上下游行业的兴衰。根据中央的部署,随着武汉封城,我省地产企业几乎一夜之间关闭了售楼部,销售活动完全停止,基本没有回款,企业资金压力巨大,复工和持续经营难以为继,银行的还本付息是个巨大的包袱。
安徽省房地产商会是安徽省房地产行业的龙头组织,代表了全省房地产行业80%的市场占有率。我们特别向市政府反映地产行业遇到的难题,请求市政府能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我们认为,三年多来的调控政策偏紧,新冠疫情的危害程度不可估量。为了保护我市国民经济的活力,帮助地产上下游企业度过难关,带动就业,保障税收,发挥房地产是经济压舱石和稳定剂的作用,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 金融政策方面:
1. 增加银行信贷额度,加大放款力度;
2. 对所有房企的银行贷款无还本展期六个月;
3. 适当降低房企贷款利率或者免除疫情期间的利息;
4. 对到期贷款利息予以缓交3-6个月;
5. 对具备条件的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及时发放。
二、财税政策方面:
1.税金延缓:2-6月份的税金分别延缓3个月缴纳,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给予适当减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延期至6月30日;
2.保险、公积金等福利缴费调整:
(1)五险一金在疫情期间予以缓交;
(2)阶段性降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
(3)同意企业在目前困难阶段全员按照当地最低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
(4)企业可以自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5)阶段性取消征收工会会费和残疾人补助金;
(6)在员工和企业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允许物业,餐饮,酒店,超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调整社保缴费险种。只缴纳工伤保险以及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
三、工程建设方面:
1.帮助企业尽早复工,组织协调外地劳务有序进入合肥劳务市场;
2.疫情期间,建筑材料钢筋、砼、砌体等材料价格做相应管控;
3.针对企业疫情期间发生的防疫物资采购使用费用给予一定的补贴;
4.在疫情期间,施工企业设备租赁期限增加,希望政府倡议租赁企业减免费用或政府给予一定补贴;
5.原定的20%农民工工资保障资金缓交或免交。
四、房地产销售政策方面
1.加速房查、网签网备、3月份之前完成所有合理销售房屋的房查网签网备;
2.阶段性放宽预售政策,6月份以前预售形象进度由高层7层和多层封顶改为1层结构封顶;
3.适当放宽限购政策,加大人才落户激励,给与符合人才落户群体购房补贴或者贴息政策;
4.降低按揭首付比例,加大新房及二手房放款力度,加强对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缩短放款周期,全面降息,首套按基准利率的85折,二套按基准利率;
5.降低二手房交易税费,减免交易契税,增值税从5%下调至2%;
6.适当放宽价格备案限制,适度提高高端豪宅的价格上限。
五、大中型商业停业方面:
1.政府协助提供防疫物资采购渠道;
2.对于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大中型商业企业予以税收减免;
a、因租赁调减优惠,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所得税等减免或减半征收;减征、免征或缓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b、对于已征税款予以退还或者返还,返还一定比例已缴纳的房产税、印花税、所得税等;
c、提供稳岗补贴、缓缴社保等扶持政策,对不裁员、少减员的企业可以返还一定比例社保补贴;
3.对场内小微企业商户免征或缓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提供稳岗补贴、缓缴社保等扶持政策。
六、长租公寓方面:
由于疫情对出行和返工的限制,造成大批房屋空置期。长租公寓减免住户租金,希望房东方也能做租金减免,共同承担应对。比如苏州政府明确房东有义务对租赁运营企业做租金减免。
七、延期交房方面:
对因新冠疫情复工受影响的地产企业,援引不可抗力的条款,准予延迟交房,政府出具同意延迟交房的证明。
八、物业管理方面:
1.因疫情严重,物业人员工作量增加,各项防控措施导致的费用上升,给予补贴或税费减免;
2.因疫情隔离、治疗导致失业或失去收入的家庭,国家给予阶段性物业费缴纳补贴。
九、监管资金方面:
1.新增监管资金缓交3个月;
2.存量监管资金6月份前全额返还,缓解因一季度回款造成的资金压力;
3.将设计费、营销费用、管理费用纳入监管资金使用范围;
4.降低税金申请条件,进账为监管总额的40%,支出为监管总额的20%,无结构封顶要求;
5.实施分类监管。公司或母公司为一级开发资质的,可降低原监管资金的30%。
十、土地出让方面:
1.因疫情原因延期的,采用网络拍卖等形式,尽快恢复出让;
2.拍卖保证金比例由20%调整至10%、土地款支付节奏由第二笔土地款签订合同2个月内调整至6个月内;
3.延长新供土地开竣工时间的要求。
以上十个方面的建议,是我会根据房企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如有不妥,请予批评指正。
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下,我市房地产行业必将尽快复苏,为我市的经济发展注入活力,满足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住房需求。
安徽省房地产商会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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