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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出台房产新政:新销售的商品房暂停预售资金监管

2020-03-23 18:31

中房报记者 何欣 北京报道


为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克时艰长,又一城市出台房产新政。


“新销售的商品房暂停预售资金监管。”3月23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克时艰的政策措施》,明确对预售等政策进行了调整。


“此类政策进一步说明随着近期开复工的到来,各地在政策上依然支持企业的导向。这也进一步说明相对救市等做法,近期稳定企业经营、降低企业成本等政策相对会更多。”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


降低商品房预售条件 放宽预售资金监管


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克时艰的政策措施》中明确指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新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有地下室的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标高正负零即可办理,无地下室的达到地上2层即可办理。


对于四级和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之间的,有效期届满未申请行政许可延续或申请行政许可延续未核准的,原资质证书有效期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


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政策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在严跃进看来,此类规定使得相关房企的预售条件放松。“从房企近期的开工等状态来说,类似预售标准使得资金回笼的速度加快。很多房企通过加快地下室开发等,可以较好地办理预售证,进而有助于预售资金的回笼。”


在这次政策中,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明确表示,对已缴存商品房预售资金且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新建或者续建项目,允许申请提取监管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超过50%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


“此类预售资金的提取政策,有助于加快资金的回笼。同时,政策明确新销售的商品房暂停预售资金监管。”严跃进强调,这使得后续房企可以较好实现“边销售边回笼资金”的导向,客观上都有助于改善近期的资金状况。


在房地产金融政策方面,3月3日,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召开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上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要求,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超50城发布政策 稳楼市


从降低开发企业土地资金使用成本、放宽预售申报条件、降低预售资金监管比例……根据中原地产研究部不完全统计,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已经有超过50个城市发布了不同程度的房地产稳定政策,其中主要以扶持企业发展,减少企业资金压力、延缓公积金月供为主。


2月12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通知称,全面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允许土地出让金延期缴纳。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指出,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一个月内先缴纳50%,余款不超1年;允许变更出让价款缴纳期限,已签订合同的也可以修改;实施预办理不动产登记制度,出让金缴纳50%后即可。


各地除了对房企加大扶持力度外,还扩大了人才购房补贴对象范围。


2月14日,湖南省衡阳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其中指出,非“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

编辑:本站编辑
标签:长春 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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