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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严查房地产中介违规销售行为 买卖双方须使用统一的制式合同

2020-05-31 09:07

通过中介进行房屋交易,一定要使用全市统一的制式合同。记者近日从石家庄市住建局获悉,石家庄市将加强房产中介机构检查,严查违规销售行为,营造省会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近期,我市正对市内四区商品房代理销售和渠道分销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检查,严打违规销售行为。”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自2018年2月1日起,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使用制式的《石家庄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市民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购买存量房时,要注意该机构是否按规定同买卖双方签订《石家庄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是否按规定将购房款打入指定的监管账户,以防止在交易过程中出现“阴阳合同”、资金安全等问题。


同时,市民在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购买商品房时,要查看经纪机构门店是否按规定,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在售项目的《预售许可证》。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缺乏保障,存在购房风险。


如发现房产中介机构存在违规销售行为,市民可拨打电话投诉,长安区住建局86252963,裕华区住建局86578264,新华区住建局86952635,桥西区住建局88870086。 

编辑:本站编辑
标签: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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