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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管局等多部门通报6起房地产市场整治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中国房地产网

2021-03-09 16:54

3月9日,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上海市区房管、市场监管和城管执法等部门联合通报6起典型案例,警示房地产开发、经纪企业及从业人员要学法、遵法、守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包括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上海齐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骗取银行贷款案等。


1.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


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法租界”广告用语的房源信息。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20年6月,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


2.上海云房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擅自发布房源案


上海云房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租赁中介服务过程中,在无权利人书面委托、未提供房屋权属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20年8月,浦东新区城管执法部门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取消该公司网上签约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并处罚款。


3.上海尊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同违法案


上海尊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虚构合同主体,用已经注销营业执照的上海永信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名义,为当事人提供居间服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2020年7月,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上海卓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


上海卓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广告经营者代运营微信公众号,并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楼盘广告。2019年5月至2020年3月间,该公司多次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含有“项目拥有便捷的立体交通网络,毗邻奉贤发展主轴,交通便利。黄金三公里理想生活圈,任何需求,三公里内,必有解决方案。驾车10分钟可达,步行20分钟可达,……”等内容的微信广告。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2020年7月,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


5.上海嘉懿房地产经纪事务所隐瞒、欺诈消费者案


上海嘉懿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在提供经纪服务过程中,在未经卖售人同意的情况下交易房屋,且将所得房款进行分赃。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20年12月,杨浦区城管执法部门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将该公司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处罚款。此外,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


6.上海齐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骗取银行贷款案


上海齐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提供经纪服务过程中,帮助当事人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做高房屋交易价格套取银行贷款。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20年8月,浦东新区城管执法部门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当事人套取银行贷款一案,由相关部门另行立案查处。(温红妹)


编辑:温红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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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上海,房管局,通报,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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