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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海绵城市”项目,“这次超过了承受极限”

南方周末

2021-07-27 15:01

自2021年7月22日凌晨起,郑州雨量转小,暴雨肆虐的战场转移到了河南鹤壁、新乡。


建设“海绵城市”,是现代城市雨洪管理的理念,指的是让城市像海绵一样,具备适应环境变化和自然灾害的良好“弹性”。郑州在2016年成为河南省“海绵城市”试点,鹤壁则在2015年就成为首批“海绵城市”国家级建设试点。


面对暴雨,“海绵城市”项目功效如何?城市排水系统还存在什么问题?


郑州整体排水系统仍有欠缺之处


林晓就职于南方某城市公用水环境治理公司,负责城市排污和排水工作。他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通常来说,城市排涝的模式都是管网收集雨水,汇入城市内沟渠或内河后,排放到外河和外海。如果降雨量太大,内河水位过高,还会采取水泵抽取的方式强排。


2021年5月,郑州市相关部门专业人士接受《大河报》采访时说,郑州三环以内绝大部分区域排水管网设施已初步完善,但郑州整体排水系统仍有不少欠缺之处。


例如郑州市没有统一的管道建设标准,部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设的小管径排水管道仍在运行,排水能力不足。许多大型排水设施超期服役,长期满负荷运行,使设施老化严重。


因城市框架不断拉大,设施管理范围也日益扩大,但相应人员、设备、基地等配备速度滞后,不能满足当前高标准管理需求。还有部分排水设施建成后,长期不移交,造成设施失修失养,致使设施功能丧失。


由于不少排水设施在建设前期对后期养护考虑欠缺,以致建设与实际养护需要发生脱节,影响原有系统正常使用。还有一些新老雨污水管网改迁,是先废后建,导致其间污水无法排放;一些施工项目会对地下管道造成扰动,如挖断、破坏等。


上述人士说,“因郑州排水管网设施缺乏统一管理、统一建设标准,以及建设前的管养协调,导致部分排水设施不能发挥功能,或丧失功能,所以在汛期到来后,市区部分道路仍会有积水情况发生。”


2020年《河南日报》曾报道,京广路陇海路交叉口的京广北路隧道是长期较为严重的积水点。


此次暴雨中,京广路陇海路交叉口的京广北路隧道积水最为严重。南方周末记者在7月22日上午,看到该隧道口有几十辆车仍堆积在泥水里,7月20日暴雨时曾经过该隧道的一位司机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水突然从地下管道喷出”,他和很多车主掉头逆行逃生,幸运地逃过一劫。


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养护管理科排水业务负责人则在2021年5月底《大河报》的采访中介绍,截至2020年底,郑州市内五区(金水、二七、中原、管城、惠济)排水管道共有2406.9公里,其中雨水管道1422.7公里。有11.99万座窨井(检查井5.51万座,收水井6.48万座);排水泵站46座(下穿立交雨水泵站31座,污水泵站15座)。


郑州市中心城区内的雨水排水管道系统按照就近排入原则,分别通过市内雨水管网,排入金水河、熊儿河、东风渠、七里河、索须河、魏河六条泄洪河道,汇入贾鲁河,从市区东南部排出市外。


2017年发布的《郑州市贾鲁河综合治理生态绿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指出,全市85%的洪水会经过贾鲁河,流入沙颍河。


7月20日,郑州暴雨当天,贾鲁河确实承受着巨大压力。据水利部消息,7月20日晚贾鲁河超警,其中贾鲁河中牟水文站流量超历史记录。澎湃新闻报道,贾鲁河河水持续上涨,直到7月21日凌晨贾鲁河一段河堤溃口,沿线村庄被淹。


“这次是超过了承受极限”


在2018年郑州发布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中,提出到2020年将投入534.8亿元建设海绵城市项目,其中投在主城区的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投资额约为471.1亿。


该规划中,郑州市排水管网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排水机制,管网设计标准一般地区是“3年一遇”,重要地区“5年一遇”,道路立交、隧道、下沉式广场则为“30年一遇”。城区与航空城的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为50年一遇,其他规划区的内涝防治标准是20年一遇,规划区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


排水管网设施的建设标准与暴雨重现期有关。重现期指的是,暴雨强度两次出现的时间间隔,即“X年一遇”。


国家住建部设立的《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规定,根据城镇类型、区域、地形、气候等因素来设计不同重现期。而对于城市内涝而言,重现期往往会更长。根据国家内涝防治标准,内涝防治的设计重现期应在20年到100年,城镇类型、积水影响程度和内河水位有所变化,重现期也会不同。


一名在南方某城从事给排水业务的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重现期越长,设计的雨量越大,排水能力也就越强。”


上述规划中提及,郑州“海绵城市”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大约在65%-80%,应对的降雨量在15.7-26.5mm之间。


然而,根据中央气象台统计数据,7月20日,郑州最大小时降雨量为201.9mm,全天降雨量达到622.7mm,远超特大暴雨标准250mm。这一数据超过郑州气象局建站60年来的最高降水量。


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海绵城市建设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远国曾牵头建设常德市“海绵城市”系统,他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常德的试点成果已经检验,在30年一遇,乃至50年一遇的强降雨条件下,城市不会发生内涝,除非有其他因素,如管道局部堵塞、设备管理维护不到位等。常德市从2004年开始探索建设海绵城市,建成区达标面积已达60%以上。


“郑州这次超过了承受极限,并非‘海绵城市’建设不到位,这是一种误区。”李远国说,“海绵城市”的关键是借助大自然来排水。


多名受访的业内人士也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海绵城市本身只起到削减地表径流总量和径流峰值,去除污染物的作用,达到的效果最多是“小雨不湿鞋,大雨不内涝”,难以收纳极端情况下的水量。


为了预防突发暴雨的极端情况,有没有必要提高“海绵城市”的设计重现期?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生态市政院副院长吕红亮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郑州城区的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与其城市规模相匹配,如果按照此次极端情况来设计,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


林晓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城市的设计重现期在城市规划中都有具体规定,提高重现期,也会增加相应的成本,“海绵城市”的建设目标主要是控制发生频率较高的中、小降雨事件。


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周晴在2013年发表论文,对比设计重现期2年一遇和5年一遇的工程造价区别,5年重现期比2年重现期的造价高30%。


李远国表示,“海绵城市”不是万能的,何况海绵城市建设水平高低受到较多因素影响,诸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其中最重要的是竖向标高设计不能失误,一定要坚持“大、中、小”海绵体并重构建,也要充分发挥气象预报预警、智慧水务和应急管理的作用。


编辑:温红妹
标签:郑州,海绵城市,承受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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