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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日报
2024-04-19 13:58
自2024年4月19日(含)起,常州市(含溧阳市)将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本次调整适用于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不包括已发放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贷款合同签订日为准),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此前,常州市商业贷款房贷利率执行的是首套房最低“LPR-50BP”,二套房最低“LPR+20BP”政策。根据最新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3.95%,常州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3.45%,二套房贷款利率最低可做到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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