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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
2024-06-11 16:00
6月11日,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调整“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的公告。
公告明确,自本公告之日次月起,将“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中“在本市市区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指标标准分值由现行的30分提高到80分。
“自购产权住房”不含非住宅类产权房,自购多套房不累加计分。同一套住宅共有产权的,共有产权人须均为非杭州户籍,如为共同共有产权的,商定一人赋分;如为按份额共有产权的,仅赋分于份额最高者。与杭州户籍人员共同购房的,不赋分。购入二手房赋分,要求该房产原户口全部迁出且一年内该房产未参加过赋分。
公告称,住房积分分值要从7月1日起开始提高,可参加下一季度及之后的落户应用,即9月1日至9月30日的落户申请。
这次的购房参加积分落户和以前的购房落户相比,更体现合法稳定居住的概念,对房产面积和金额无要求,无需还清贷款和无传染疾病证明,也没有文化程度要求,只需实际居住在该房产,居住证积分达到100分即可申请参加积分落户,除了住房80分以外,年龄、居住年限、社会服务等均可加分。相对于以前需还清贷款才能落户来说,参加积分会容易很多。但需提醒注意的是,因为是参加居住证积分落户,所以您必须先在杭申领《浙江省居住证》,才能参加积分并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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