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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起诉 格力地产大股东股份被冻结

2019-11-15 11:16

| 中房报记者 曾冬梅 广州报道

11月14日,格力地产发布公告,透露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公司”)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已被冻结。

据了解,海投公司为格力地产的第一大股东,持有8.47亿股份,持股比例为41.13%。本次海投公司被冻结了3.5亿股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40.92%,占格力地产总股本比例的16.83%。

而申请冻结的是格力地产的三位小股东。其中,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为该公司的第五大股东,持有1.3亿股,持股比例4.98%,此次申请冻结海投公司的1.9亿股。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金控”)是并列第六大股东,持有5162万股,占比2.51%,申请冻结海投公司的1亿股。持有3127万股的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52%,此次申请冻结海投公司的5601万股。

在公告里,格力地产只披露冻结原因为合同纠纷。

珠海当地一位知情人士则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其实此次事件最早应该追溯到三年前格力地产的一次非定向增发,三位股东都是那次定增的投资者,海投公司被冻结股份,是因为没有履行一份当初签订的保底协议。

2016年8月,格力地产宣布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广州金控、铜陵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等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约4.4亿股股份,发行价格6.78元,募资总额3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工程、珠海格力海岸游艇会工程、偿还银行贷款等项目。

企查查的信息显示,其实早在今年4月份,广州金控与海投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就已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

原告广州金控提出了诉讼金额总计约5.2亿元的诉求。其中,广州金控要求海投公司以约3.79亿元的价格回购自己持有的5162万股,此外再赔偿约9600万元的经济损失和约4416万元的资金占用费。经济损失的诉求是因为当初的定增价格为6.78元,而目前已经跌至5元以下,广州金控希望海投公司补偿这部分的损失。

据了解,2016年7月21日,广州金控与海投公司签署了《附条件远期购买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第3条约定在协议生效后5个交易日内,海投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应对广州金控认购的股票进行收购。2018年8月3日,该协议生效。此后广州金控多次催告海投公司履行购买股票的义务,但海投公司一直到2019年4月都未履行。

从该案件的裁定书可以看出,这次定增实际上是一次明股实债的融资行为,融资期限为2年,年利率6.5%。

而海投公司迟迟未能履行股票回购的义务,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有心无力。联合资信的一份报告指出,2016-2018年,格力地产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1.09亿元、31.12亿元、30.52亿元,偿债本息现金流出分别为64.34亿元、48.26亿元、65.1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无法覆盖债务本息。而且,近三年来,该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都是负数,直到今年前三季度才录得正的经营性现金流。

而截至2019年3月末,格力地产在建项目尚需投资约104.52亿元,未来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可以预见,此次大股东股份遭冻结只是冰山一角,如果当初30亿元的定增都附带了回购协议,那么等待格力地产的将是更为严峻的资金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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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格力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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