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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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即交证”,这个改革好!

2019-11-30 12:37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长沙市正式启动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目前, 12个申请试点的项目中有3个项目实现了“交房即交证”的改革目标。


这是一项值得喝彩的便民利民改革,可贵在服务群众彻底没有了“最后一公里”。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就要求,在2019年底,全国所有市县的不动产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


在长沙之前,同省的株洲市也探索了“交房即可交证”的改革,要求商品房在交付使用的同时,向购房者交付不动产权证书。在改革时代,株洲此举在全国属于首创,说明三四线城市不只有房价,同样也可以引领房地产领域的改革,这项改革,也应该“星星之火燎原起来”。目前,我们欣喜地看到,福建省龙岩市也部署了这项改革。


为什么我们高呼和点赞这项“交房即可交证”的改革?所有买过房的人都知道,新建商品房从交房到拿到不动产权证,需要间隔两年甚至更长时间。“交房即可交证”意味着业主收房和拿证实现了同步。这个动作的背后,不仅仅是政府“一件事一次办”的改革决心,更主要的是对不动产物权的保护态度,甚至是对一些经济出现变故的业主,也起到了解燃眉之急的好处,即遇到经济问题时他们可以快速实现对房屋的交易和融资。


这本小小的证书,长期以来是全国不少业主的心病,这些年在新闻采访与调查中,我们记者遇到有的住宅小区一二十年办不出来房产证的咄咄怪事,并因证而埋下了不少的雷,成为了当地的民生之痛和社会矛盾之源。让人最不高兴的是,当事部门与企业还往往以“历史遗留问题”搪塞,地方政府部门领导换了一茬又一茬,当事公司也经历了复杂的变更或注销,问题都归到空洞的“历史原因”,高举轻放,缺失拿出真心实意解决问题的态度与作风。


在“交房即交证”之外,我们注意到,株洲等城市也在探索“交地即开工”的变革。在房地产市场,土地招拍挂交易后,有的项目不仅不能按时交割土地,还一拖就是好多年,甚至陷入无解的境地,企业在财务费用和时间成本上,损失巨大。作为企业和商业逻辑来说,拿地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开工,是最渴望的事情。但这首先需要的是政府部门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甚至是需要政府部门上门服务、主动贴近,手把手带着企业走完所有流程。


我们深知,一点一滴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改革意识,但更离不开真抓实干。每一项改革与进步,都是功夫在开始,努力在平时,在“交房即交证”以及“交地即开工”这两件事情上,我们呼吁更多的城市跟进,所有的城市也早日实现这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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