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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3 09:53
7月16日,广东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手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广州市商业、商务办公等存量用房改造租赁住房工作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广州市内符合相关要求的非住宅存量用房,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改造租赁住房。
“意见”适用于已建成、已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或已办理初始登记的商业及商业办公混合等类型非住宅存量用房,以栋或相对独立部分为单位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意见”提出了三大工作原则:一是以区为主,加强管理。二是整体确权,性质不变。三是统一监管,强化统筹。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权属清晰、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物业规范、完善配套、技术标准等7大工作要求。(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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