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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
2021-04-10 08:33
4月9日晚间,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为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徐州市将开始实施“3·23”调控新规,即三项平稳机制、两个专项整治和三条利民措施。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三项平稳机制包括实行土地供应“两集中”、建立土拍熔断机制和严格价格备案管理。在土地供应方面,通知规定,将集中发布公告,全年发布住宅用地招拍挂公告不超过四次,每次供地不低于1000亩,时间间隔、地块数量和区位要相对均衡;且要集中组织出让活动,挂牌公示结束后,交易时间应不超过1个工作日。
在土拍熔断机制上,通知提出,在土地招标拍卖过程中,当溢价率超过50%或超过设置的最高限价时,中止网上竞价,将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在价格管理方面,通知指出,将实施同区域价格管控,根据土地供应情况,制定区域年度商品住房最高限价。
值得关注的是,“三条利民措施”中有一条为“合理平衡成品住房比例”。根据通知,新建商品房的成品住房比例将通过土地出让规划条件控制在40%,其余为非成品住房。除了上述措施,另外两条利民措施分别为“切实提升公积金服务效能”和“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通知明确,将建立完善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信息共享平台并上线运行,提高公积金贷款办理速度;并于上半年启动实施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公租房、长租房(优租房)项目建设。
此外,通知还提到了两个专项整治是开展房地产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和房地产市场虚假宣传专项整治。通知表示,将加强信贷资金用途审查和流向监测,严厉查处经营性贷款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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