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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市场设立信用“红黑和警示名单”

2020-08-07 17:48

日前,沧州市文旅局设立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诚信建设“红黑名单”和“警示名单”,以加强我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有效监督和科学管理,这一做法在全省尚属首例。


“红黑名单”和“警示名单”的纳入范围既包括沧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文化和旅游领域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包括购买文化和旅游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其中,文化市场主体包括从事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艺术品、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文化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旅游市场主体包括旅行社、景区(点)星级饭店、旅游民宿等从事旅游经营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提供在线旅游服务或者产品的经营者;从业人员包括上述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他从业人员。


据悉,纳入“红名单”的标准有6条,列为“黑名单”的标准有9条,列为“警示名单”的标准有12条。“红黑名单”和“警示名单”每季度通过沧州市文旅局门户网站、“信用沧州”网站、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等渠道发布和信息共享,实施警示、信用约束及联合奖惩措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对列入“红名单”的市场主体,在核准登记、资质认定、年检年审、示范推荐、评先评优等方面结合实际为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同时,也鼓励“黑名单”“警示名单”主体通过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


编辑:本站编辑
标签:信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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