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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难题真的无解?今天法官给您说道说道

2020-05-29 16:28

“这小区房屋质量有问题,我家屋里墙面都长毛了,物业不给我解决,我为什么交物业费?”“我名下的门市已经租出去了,我又不是使用者,凭什么要我交物业费?”这是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在执行某小区两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两位小区业主提出的质疑。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立足生效民事判决书,结合《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浅出地向两名被执行人阐明了业主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的法律义务,并告知他们应当通过正确的途径解决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而不是拒绝交纳物业费来与之消极对抗。两名被执行人听后均表示对之前的行为感到后悔,以后遇到类似问题一定吸取教训,积极在法律框架内寻求解决办法。同时,法官积极与物业公司人员沟通协商,物业公司同意对墙面长毛的业主家进行重新粉刷刮白处理。最终,经过法官近两小时的释法明理、耐心劝解,两位业主同意补交物业费,案件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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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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