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财经
A+
安徽芜湖探索购房人购买房屋部分产权:可租赁使用剩余产权,租金可抵购房款

2024-06-11 14:16

6月7日,安徽省芜湖市发布关于《优化芜湖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到,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探索购买部分产权的销售方式,通过合同约定,购房人可以先购买房屋部分产权,剩余产权继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购房人可租赁使用,购房人购买剩余产权时已支付的租金可抵扣购房款。


在加大购房补贴力度方面,通知显示,2024年5月31日(含)起至2025年5月31日(含),新市民、进城农民、城市公共服务人员在市区(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下同)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总房价1.5%的购房补贴;芜湖市户籍多子女家庭在芜湖市市区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总房价1.5%的购房补贴;对售出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或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年内售出原自有住房的购房人,给予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


按照规定,以上补贴政策不叠加,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且不与其他购房补贴政策(含房票政策)重复享受,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和房屋所在地的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按3:7比例分担。


优化调整销售政策方面,取消楼层差价限制,由企业自主确定一房一价。优化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及网签备案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备案价格与网签价格的差价。有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


编辑:温红妹
标签:买房屋部分产权
0
0
相关推荐
评论(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Copyright2018-2020 CREBZFB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1690号-1

京公安备:1101050203923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5767558

中国房地产报

房地产行业门户

打开APP
Close moda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