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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立法任重道远

2019-04-01 10:13


在本属于中美贸易博弈、WTO改革等大议题的博鳌亚洲论坛大舞台上,房地产税连续三天登上了话题榜热搜,不能不说是一个意外。


抛出话题的是国税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据他透露,房地产税目前处于起草阶段,还没有形成共识,意见分歧不小。


加入辩论的是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和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这让房地产税的热度从全国两会延续到了博鳌亚洲论坛。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总体来说还是稳字当头,但今年的“稳步”比去年的“稳妥”更接近于实操,不仅强调要妥当,还要有步骤,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离启动和立法更接近了。


多年来房地产税一直停留在讨论和争议中,从最初的物业税,到2011年上海和重庆开始试点个人住房房产税,再到这几年提的房地产税,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征收是否在法理上存在障碍。


比如吴晓求就在博鳌论坛上表示,“没有找到开征房地产税的理由”。然而在贾康看来,开征房地产税从国际经验上和法理上都“没有硬障碍”,理由是在土地国有的产权不变的情况之下,地皮上房产所有者是具有相对独立物质利益的社会主体,如果有调节这种利益关系的必要,可以通过税收法定的程序确定房地产税,然后依法开始征收。


围绕房地产税的论战,揭开了关于征收房地产税分歧的盖子,说明房地产税实行起来确实困难重重。


不过,从国际上几百年的经验看,房地产税是反复检验过的相对稳定的一个方向,也是我国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一环,逐步走向立法,推出、实施势在必行。意义在于,在我国逐渐提高直接税比重过程当中,房地产税有望成为地方政府一个大宗、稳定的收入来源。不仅对房地产市场将起到“压舱促稳”的良性作用,对匹配地方税体系建设、优化再分配机制、提升公民公共事务参与的意识和促进民主化的机制建设也是至关重要。


当然,如何确立一种公平公正的房地产税制度,顶层设计上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探讨、认证,在操作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的则更多,比如房价、税率、人均住房面积的设定,比如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收入之间的关系,此外还有出台的时机、老百姓的接受程度、经济的承受程度等,还有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要做。


就目前而言,房地产税已经列入立法计划,当然这和进入立法程序还有一定的不同。从立法的层面看,房地产税至少还要走好几个核心环节。首先,立项和立法人员确立,即所谓的组织架构需要搭建;其次,细致的调查研究,对国际历史经验的研究,不排除包括上海和重庆会成为重点调研的对象,同时针对近期的类似公摊面积等热点问题,也会纳入调研之中;此后才会发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会比其他法律更长。最后,审查的过程,对房地产税开征以后的市场影响结合类似物权法进行评估。


总之,从过程到结果承载着太多期待,房地产税立法看上去仍很遥远,称得上任重而道远,毋庸置疑的是,它正向我们走来。


编辑:本站编辑
标签:房地产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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